灣仔搗汽油彈原料倉6男涉串謀暴動 辯方指乏直接證據指控基礎薄弱

2020-12-16 13:26

張浩輝(左)及沈卓勤(右)。資料圖片
張浩輝(左)及沈卓勤(右)。資料圖片

去年國慶前夕警方突擊搜查灣仔唐樓單位,搜出大量啤酒瓶和白電油等可用製作汽油彈的原料,單位租戶和住客共6人被捕。他們否認串謀暴動和交替的串謀非法集結,今透過辯方律師要求法庭裁定表證不成立。辯方指控方指控基礎薄弱,現場搜獲的啤酒瓶,裝備等,均有合理理由解釋它們的出現。至於其中一名被指是單位租戶的被告,不但單位內沒有他的指模,而且業主早前庭上憶述其姓名時「只係啱一個字。」 法官押後案件明天再續。

辯方強調沒有直接證據指控各被告犯案,控方所依賴的分別只有單位內的玻璃瓶、白電油,各人的衣著和裝備,以及各人電話通訊記錄,等環境證據提出起訴。辯方續指,單位內的玻璃瓶全是酒類飲品,倘若他們有意收集玻璃瓶製造汽油彈,不會只收集單一款瓶子,反而更合理的說法是,他們享用啤酒後遺下的垃圾。而面罩過濾器等裝置,一樣可以在當日獲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中合法使用。至於在他們的電話訊息中,他們曾用暗號溝通,字面上根本不能推論出他們有串謀協議。

辯方引述案例指,串謀犯案中各被告須抱持同一意念,倘若各人方向不一致,協議便不會成立,法庭不能裁定部分被告暴動罪成,然後部分被告交替控罪非法集結罪成。辯方亦質疑控方提出以非法集結作為交替控罪起訴各人,因為既然控方依賴懷疑汽油彈原料作為證據的一部分,相信控方打算指控各人串謀破壞社會安寧,亦不會同意使用汽油彈的集會只是較輕微的非法集結 。

案中6名被告分別為24歲電競選手張浩輝、22歲學生胡凱富、22歲文員陳子斌、26歲文員蘇美莉、18歲學生李盈莉及25歲無業的沈卓勤。他們被控於去年9月28日至10月1日,在香港串謀他人參與暴動;他們另被控一項交替性質的串謀非法集結罪。 

唯一一名並非在現場被捕,被指是單位租户的沈卓勤,他透過辯方律師作中段陳辭指,沒有證據指他有參與串謀,單位內亦沒有他的指模,證據薄弱。至於他是否租戶,涉案單位業主早前在庭上供稱,租客是一名叫「卓簡深」(音譯)的人。控方承認只有租約支持指控,並回應業主憶述的名字,讀音與「沈卓勤」相似,法官直言「只係啱一個字。」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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