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7000萬分成】周星馳:唔想見到佢唔開心決定畀錢 無諗過成為法律行為

2020-11-26 13:18

周星馳指與于文鳳發生拗撬唔想見佢唔開心決定畀錢。
周星馳指與于文鳳發生拗撬唔想見佢唔開心決定畀錢。

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入稟高等法院追討七千萬元投資佣金,周星馳今續出庭抗辯。

至於有關山頂普樂道16號投資買賣,于文鳳當時直接向周星馳索取1460萬,由於雙方就分成計算方式有分歧,周星馳同意兩人之間「有啲拗撬,可能關於于小姐的態度,」而周堅持分成僅是「心意」,並「建基於關係好好,好開心的情況之下。」。周續指,但于文鳳將分成「講成一個非得要做嘅嘢,無論開心唔開心都要做。」

袁大狀質疑,既然周星馳不同意對方的看法,但為何他又於09年簽下了普樂道16號的分成協議,而協議上更訂明分成是「佣金」性質。他的簽署是否代表當時雙方已達成共識?周坦言其實分歧並未解決,但因為于文鳳發生拗撬後「好唔開心」,周續指:「我唔想見到佢咁,所以決定畀錢佢。」他強調:「佣金唔係我寫上去的,至於點解要咁寫,我唔係好清楚。我決定畀依筆錢佢,依樣先係最重要。我無太在意有無寫佣金,亦無諗過文件會成為法律行為。」周星馳曾提出分成僅屬饋贈,故袁大狀質疑為何他用協議而不用支票方式。周星馳提出可能有會計或紀錄原因。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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