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兜路圖越封鎖線 地盤工拒示身分證兼扔煙頭罰$5500

2020-11-26 12:19

被告王俊杰。
被告王俊杰。

30歲地盤工人在本年5月27日多區反國歌法示威活動時間,在旺角因「唔想兜路行」而多次要求通過警方封鎖線,期間不願向警員出示身分證,又揮動手腳並扔煙頭在地上。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他承認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及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羅德泉主任裁判官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涉及社會事件有關,最終判其罰款5500元。

30歲男被告王俊杰被控在2020年5月27日在山東街及彌敦道交界,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3615麥志偉,並把一個煙蒂棄置在上述地點。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並非參與示威,只是「唔想兜路行」,所以希望跨過封鎖線,而且被告在案發時「飲咗啲酒」。羅官就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判其罰款4000元,就在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罪則判定額罰款1500元,被告共被罰款5500元。

案情指事發當日網上呼籲在香港多區進行反國歌法活動,警察在不同地區進行反罪惡活動,警方當日在山東街及彌敦道設置封鎖線,被告不理會警方指示,多次要求進入封鎖範圍,企圖跨過封鎖線,又扔煙頭在地上,然後轉身離開。被告拒絕出示身分證,不斷揮動手腳,拘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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