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議員】法律學者指行政機關褫奪資格 剝奪政治參與權
2020-11-13 18:24
特區政府日前按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褫奪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資格。一眾法律執業者及法律學者包括張達明、帝理邁、羅彰南、林洋鋐、黃耀初、蔡頴德、彭皓昕等人,就4名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事宜發出聲明,表示不可有行政機關單方面褫奪議員資格,否則會剝奪政治參與權。
聲明表示,一眾法律執業者及法律學者以個人名義,對香港的法治情況表達深切的關注。並指他們有責任指出,人大決定和政府公告褫奪4位立法會議員的資格,是違反法治、「一國兩制」原則、《基本法》第79條的規定、《基本法》保障的政治權利和自由,以及程序公義。
聲明又指出,立法會議員是市民的代表,絕不能單由行政機關褫奪其資格,否則政治參與的權利必遭嚴重剝奪。而人大決定和政府公告褫奪該4位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乃國安法生效前,他們的行為不符合國安法的規定,這代表國安法有追溯力,違反憲制原則和國際標準。
聲明重申,法治原則是香港成功的基石,全賴它防止權力的肆意運用,以維護市民的權利。法治亦體現於公平地管治社會,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他們促請中國和香港政府尊重法治原則,不可以政治凌駕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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