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議員】大律師公會指決定繞過基本法程序不當

2020-11-12 22:56

大律師公會指有關決定違反法治下的公平及程序公義原則。資料圖片
大律師公會指有關決定違反法治下的公平及程序公義原則。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作出決定,4名民主派議員頓時喪失議員資格。大律師公會今日發聲明指,褫奪議員的決定有違法治下固有的公平及程序公義原則。

大律師公會發聲明指,《基本法》第79條列明了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的情況,港府根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而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做法,是繞過《基本法》。

公會指選舉主任褫奪候選人參與第7屆立法會選舉資格的行政決定,法庭尚未覆核,而且選舉主任的決定本身亦具爭議性。但港府卻基於選舉主任的決定,而取消4名立法會議員的延任資格,並以具有追溯性的方式應用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公會指這顯然不是正當程序,同時會嚴重損害法律必須明確的原則。 

公會又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沒有基礎下,實際上提升了選舉主任的決定在憲制下的重要性。

公會強調,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任何人的權利都不應被剝奪,這是法治的核心原則之一。4名立法會議員由各自所屬的功能或地區界別選民選出,在沒有給予他們任何機會回應的情況下,純粹透過一個行政決定剝奪他們繼續就任議員的權利,實有違法治下固有的公平及程序公義原則。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