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家黃衛明「通波仔」後亡 死因庭裁定死於自然

2020-11-13 17:04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採納法醫報告,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資料圖片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採納法醫報告,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資料圖片

香港小交響樂團首席小提琴家黃衛明4年前在聖德肋撒醫院進行「通波仔」手術,5日後在院內廁所暈倒其後不治,終年58歲。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採納法醫報告,認為死者在當日因惡性心率不正而暈倒,最後死於缺氧性腦損傷和缺血性心臟病,醫療介入亦不能防止死亡發生,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黃官引述並分析法醫和2位臨床專家報告,認為死者「通波仔」手術大致完成,術後血管造影未發現異常,血管血流有改善,而且死亡並非發生於術後1日的高風險期內,沒有證據顯示手術有問題。黃官再根據報告排除其他原因後,判斷死者暈倒出於惡性心率不正。

黃官進而指出因死者入院前健康情況糟糕,有糖尿病、腎衰竭、肺感染等多種疾病,排除其他病因後,裁定其死因為缺氧性腦損傷和缺血性心臟病,情況隨時發生,符合潛在致命狀況,醫療介入亦難避免死亡,故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而證人證供方面,黃官僅不接受死者「通波仔」手術負責醫生梁國輝作供中其中2點,包括不接納梁於死者簽署手術同意書前曾告知死者血管造影手術死亡率大於百份之1,認為重要事實不應毫無紀錄;及不接納梁曾告知死者將於術後離港數天,黃官最後就此建議聖德肋撒醫院改善臨床交接機制。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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