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信電訊」3次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定罪罰款8萬

2020-10-19 18:21

「盈信電訊」3次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被判罰8萬。
「盈信電訊」3次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被判罰8萬。

入口商「盈信電訊有限公司」因三度從英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今日(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8萬元。該公司亦曾於去年11月及今年1月犯同類罪行而被法庭定罪。

環保署表示,署方執法人員在今年5月於香港國際機場再次抽查該入口商報稱為電訊設備的空運貨物,成功截獲一批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包括約2600件廢手提電話顯示屏、100件廢平板電腦顯示屏及約200公斤廢電池。環保署即時將截獲的廢物全數退回來源地,及通知當地執法機構跟進,並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入口商。

發言人強調,廢手提電話顯示屏、廢平板電腦顯示屏及廢電池屬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受《廢物處置條例》規管,不當處置會危害環境及公眾健康。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出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更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盈信電訊」3次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被判罰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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