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委員會駁回民陣申辦10月1日遊行 維持警方決定
2020-09-28 21:05
民間人權陣線日前遭警方反對10月1日舉行遊行,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日駁回民陣上訴,維持警方決定。4名委員一致指遊行會對公眾安全及秩序構成嚴重威脅,同時認為民陣提出的防疫措施不可行。
警方對此表示歡迎,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的集結或活動,並表示當天會部署足夠警力。警方代表說,遊行路線非常接近有機會發生暴力衝突事件的高風險地點,民陣無法確保不會發生暴力事件,加上疫情仍然反覆,絕對不能忽視大型公眾聚集對公共衞生構成的嚴重風險。
代表民陣的律師黃宇逸在委員會上質疑,民陣質疑警方並無權以維護公共衞生為由,拒絕組織遊行活動。他又質疑警方援引限聚令阻止市民遊行,是違反《基本法》保障市民和平遊行集會的權利,質疑若果限聚令是不容許任何遊行舉辦,本身就是一條違憲的法例。
他又提出,民陣有良好舉辦遊行的記錄,同時暴力事件近月已大大減少,民陣亦表示會要求參加者量體溫、戴口罩,並估計只會有500人參與遊行,風險有限。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指,決定是意料之內,因此無法在當日舉辦遊行,但指根據過往經驗,警方當日會不合理地濫用限聚令檢控市民,呼籲市民外出時小心。
岑子杰批評政府藉疫情及限聚令剝奪市民遊行、以及表達訴求的權利。他無法估計日後是否還有機會舉辦遊行,但民陣會繼續申請舉辦集會及遊行,強調市民要繼續履行及捍衛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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