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釋法遊行】吳文遠等3人不服定罪 上訴駁回

2020-09-17 16:15

上訴人之一吳文遠。劉曉曦攝
上訴人之一吳文遠。劉曉曦攝

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社民連成員周嘉發及前嶺大學生會會長鄭沛倫,涉於2016年11月參與反人大釋法遊行後,到中聯辦衝擊警方防線。吳事後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周鄭二人分別被裁定阻差辦公及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三人早前不服定罪上訴,李運騰法官今午頒布書面判詞,拒絕三人的定罪上訴。

李運騰法官在判詞中指,他認為裁判官對相關證據作出了詳盡而且準確的分析,堪稱典範,當中並沒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而且吳文遠在案發時多番向示威人士說他們「人多過警察」,目的明顯是恃示威者人多勢眾,抗衡並壓倒警方的防禦,故正如裁判官所裁定,唯一合理的推論是吳文遠必然知悉示威者若照他所呼籲的去做,便會導致「擾亂秩序的行為」的情況出現,從而破壞社會安寧。而李官以重審的方式審視所有與周及鄭二人相關的證據及論據,均認為證據充分,定罪正確無誤。

吳文遠早前被裁定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入獄兩周緩刑一年;周嘉發被裁定一項阻礙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成,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鄭沛倫被裁定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入獄兩周緩刑1年。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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