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聲稱3年前警車內遭毆打 向律政司長及2警員索償

2020-07-02 11:41

吳文遠入稟區院索償。
吳文遠入稟區院索償。

2017年香港回歸20周年,社民連及香港眾志計劃遊行至金紫荊廣場的升旗禮外圍抗議,但在灣仔出發後不久,與另一批持不同意見人士發生衝突,社民連秘書長吳文遠被捕,他其後指控有警員在警車內毆打他。吳文遠日前入稟區域法院,就他受到的人身傷害,向律政司司長及2名警務人員索償。

原告人為吳文遠,被告依次為律政司司長、警長2295及警員15163。入稟狀透露,此訴訟關於兩名警務人員於2017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138號,對原告施加侵權及不合法的武力。入稟狀又指,被告的侵權行為違反了普通法、香港人權法案內的條例。

原告因上述提到的侵權及不合法的行為,或侵犯人身而導致的人身傷害、損失及損害,和違反憲法上的權利次之賠償,以及宣布性質的濟助,連同在其之上的利息及法律費用。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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