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案】事主指舉機拍攝黎李二人 遭指罵:「我實搵人搞X你」

2020-08-20 11:25

2017年黎智英和李柱銘同出席六四燭光晚會。資料圖片
2017年黎智英和李柱銘同出席六四燭光晚會。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3年前涉嫌在維多利亞公園內以言語恐嚇一名記者。黎智英早前否認指控,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報館記者X 憶述案發2017年6月4日,他當日被公司委派到維多利亞公園進行採訪工作,採訪對象是當晚出席「六四燭光晚會」的被告黎智英。事主傍晚接近7時在維園音樂亭發現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於是在7米距離外,舉機拍攝兩人,期間遭黎智英「怒睥」兩至三次,當時自己感到莫名其妙。不久晚會7時左右結束,事主亦休息停止拍攝,豈料黎智英突然出現在他面前,並舉起右手食指指罵他:「我X你老母X,我實搵人搞X你,你唔好咁近影我,我講你知我影X左你相。」事主形容當時兩人只有半米距離,當下感到「呆咗」,惟有支吾回應:「放心,我哋唔會㗎喇。」他又指當時相信黎智英「有後著傷害我(事主)」。

X又稱,黎當時離他很近,曾擔心會遭對方會打,掌摑甚至推撞他。x當日離開公司後報警。

庭上播放由X親自拍攝的影片,片中黎智英曾兩度「怒睥」鏡頭;另一段由X同事拍攝的片段則顯示黎以右手食指指著X面部,喝罵「我X你老母X!」X形容黎當時「好炆,鬧得好大聲!」

X指事件後失眠,需要接受心理醫生和精神科醫生治療,並須服用鎮靜劑。他雖然仍然留在同一部門職位工作,但已減少採訪黎智英。由於黎智英曾對X稱「影左你相」,X承受心理壓力,懼怕有人會傷害他。

現年72歲的黎智英面對一項刑事恐嚇罪,指他於17年6月4日,在香港銅鑼灣興發街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遭受傷害並意圖使他受驚。

法庭記者:蕭文軒 / 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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