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襲警判囚半年上訴獲釋 官指原審判監正確但起點過重
2020-08-17 16:58
早前被揭發懷疑住院期間遭警員私刑虐待的62歲老翁鍾志華,早前承認去年6月底在上水醉酒鬧事被重囚半年。他上周五向高等法院上訴刑期得直,即時獲釋。彭寶琴法官在書面判辭中指,上訴人對警長揮拳一下並非同類案中最嚴重情節,但原審裁判官蘇文隆以半年最高刑罰為量刑基準,是原則上錯誤,和明顯過重。但強調襲警是嚴重罪行,故裁判官以監禁為判刑,並沒可垢病之處。
彭寶琴法官在判辭中解釋,就襲警罪而言,根據承認案情,上訴人鍾志華只是向警長揮拳一下,事主僅受輕傷,高院不認為情節乃同類案件中最嚴重類別,但裁判官以半年最高刑罰為量刑基準,是原則上錯誤,明顯過重。至於另一項普通襲擊罪,上訴人沒有預謀或串謀犯案,裁判官以3個月為量刑基準也是過高。彭官又批評,裁判官下令兩罪刑期分期執行,似乎沒有充分考慮整體量刑原則。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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