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攀石教練認藍田堵路判社服令

2020-08-17 15:36

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多區有示威者堵路。 資料圖片
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多區有示威者堵路。 資料圖片

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攀石教練因在藍田堵路被捕,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在觀塘法院判刑。徐綺薇主任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接受80小時社會服務令,冀被告珍惜機會回饋社會,增強守法意識。

24歲被告羅家樂被控於2019 年11月11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在九龍藍田鯉魚門道30 號藍田救護站外面,以垃圾桶、磚頭堵路。

徐官認同被告的報告正面,坦白認罪,僱主亦非常滿意其工作表現,故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接受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早上8時許,警員發現有5至6名黑衣男子把垃圾桶、磚等物品放在藍田救護站對出的鯉魚門道東行行車線上,霸佔約8.5米闊的行車線,導致車輛完全停駛。警方遂上前制止,在追捕被告約150米後將他制服並拘捕。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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