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涉違例帶羅漢齋飯進收押所准保釋 2人稱將認罪
2020-08-17 16:51
本年2月有人涉嫌違反《監獄條例》,帶了一盒羅漢齋飯到荔枝角收押所,及後2女1男被落案起訴,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提訊。2女被告表示將認罪,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4日),以待控方準備相關案情。而男被告案件則押後至10月19日,希望與律政司商討以其他人方式處理。3人各獲准以1000及2000元保釋候訊。
首被告為李友連(50歲)被控一項將未獲授權物品引進監獄罪,指她於今年2月17日在香港沒有根據《監獄條例》下訂立的規則授權、或獲香港懲教署署長授權下,將未經授權物品一盒羅漢齋飯引入荔枝角收押所。
次被告丘彩芳(64歲)被控一項協助將未獲授權物品引進監獄罪,男被告林傲軒(25歲)則被控促致未獲授權物品引進監獄罪,兩人各自被控於2月15日在香港促致未獲授權物品、即一盒羅漢齋飯引入荔枝角收押所。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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