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黃大仙連串氣槍刑毀 42歲男子落網

2020-07-22 13:35

警方在單位內檢獲多枝氣槍。梁國峰攝
警方在單位內檢獲多枝氣槍。梁國峰攝

警方近日發生黃大仙連串,共12宗刑事毀壞案,昨日(21日)在黃大仙竹園北邨拘捕一名男子,涉嫌刑事毀壞及管有仿製槍械。

黃大仙警區總督察(刑事)潘兆鏗表示,今年4月7日至7月19日於竹園北邨梅園樓及附近約50至70米距離的盈福苑,共發生12宗刑毀案。多個中層單位的玻璃窗及大廈後樓梯防煙門的玻璃窗,遭心惡意破壞,共通點是留有差不多大小的圓形約2厘米的凹痕,警方經調查相信是被氣槍所發射的子彈造成。

經深入調查,警方鎖定梅園樓一個中層目標單位,昨日(21日)到該單位,並拘捕一名居於上址單位的42歲男子,報稱任職醫院事務助理,警誡下已承認犯案,男子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又在單位內檢獲一支115厘米長的狙擊步槍型氣槍、一支64厘米長的輕機槍型氣槍及兩支23厘米長的手槍型氣槍、約30粒鋼珠、30支二氧化碳氣樽及一批改裝氣槍工具,警方稍後會交予槍械鑑證科檢驗該批氣槍是否曾改裝及槍口能量。據了解有人報稱該批氣槍在市面所購買。

警員又在單位廚房內發現一個熱水煲,在煲上發現多個同類型凹痕,相信有人曾以熱水煲作射擊目標。案件繼續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跟進。

潘兆鏗強調,根據香港法例,任何槍口能量超過兩焦耳的氣槍,均屬槍械,管有人必需向警務處處長申請牌照,無牌管有槍械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另外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明知或疏忽地以氣槍發射,而對任何人構成危險,可被判處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假如以氣槍發射而對他人造成傷害,亦有機會干犯普通襲擊或傷人罪。

警方在單位內檢獲多枝氣槍。梁國峰攝
警方在單位內檢獲多枝氣槍。梁國峰攝
警方講述案情及拘捕經過。梁國峰攝
警方講述案情及拘捕經過。梁國峰攝

警方講述案情及拘捕經過。梁國峰攝
警方講述案情及拘捕經過。梁國峰攝
警方在單位內檢獲多枝氣槍及一批改裝氣槍工具。梁國峰攝
警方在單位內檢獲多枝氣槍及一批改裝氣槍工具。梁國峰攝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