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後人爭產案 同居女友:用我個名買即係送俾我

2020-06-17 17:30

譚雪梅。劉曉曦攝
譚雪梅。劉曉曦攝

「泰林無線電行」創辦人林球的長子林作為於在2005年去世,前妻蔡惠英及兩子遂與林的同居女友譚雪梅為爭奪遺產而對簿公堂,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多次指譚曾在供詞中指林作為有以譚的名義買樓的習慣,但實際上以譚名義購入的物業均屬於林。譚則多番回應說:「我老公用我個名買(樓)即係送俾我嘅啦」。

負責幫林作為撰寫並親自見證他簽署其1999年及2005年遺囑的甘鴻明律師出庭作證時表示,林在1999年「行得走得,唔洗人扶,講嘢好清楚,問佢問題好快就答到,我地覺得佢好healthy(健康)」,甘憶述林「自己行上律師樓簽遺囑,自己話要俾晒啲遺產譚雪梅,好快趣就一筆過簽左名」。林因遺失1999年遺囑而重簽一份內容一樣的遺囑,甘指林在2005年的身體狀況比1999年「差左好多」,甘當年到老人院探訪正在卧床的林,甘指林當時「出唔到聲,只係識郁隻手同用眼神」,甘指示林如同意他的問題便「遞高隻手或者郁一郁隻手」,而林亦同意將所有資產交予被告譚雪梅。

控方指譚雪梅在認識林作為前已聘用甘律師為她買賣物業,而譚自1985年起有炒樓的習慣,先後在香港買入8個物業,沽出後大多獲利。控方指譚在2002年其中4個物業共值3400萬元,譚則指:「我無計過」。案件明續,譚將繼續出庭作供。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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