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后人争产案 同居女友:用我个名买即系送俾我

2020-06-17 17:30

谭雪梅。刘晓曦摄
谭雪梅。刘晓曦摄

「泰林无线电行」创办人林球的长子林作为于在2005年去世,前妻蔡惠英及两子遂与林的同居女友谭雪梅为争夺遗产而对簿公堂,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控方多次指谭曾在供词中指林作为有以谭的名义买楼的习惯,但实际上以谭名义购入的物业均属于林。谭则多番回应说:「我老公用我个名买(楼)即系送俾我嘅啦」。

负责帮林作为撰写并亲自见证他签署其1999年及2005年遗嘱的甘鸿明律师出庭作证时表示,林在1999年「行得走得,唔洗人扶,讲嘢好清楚,问佢问题好快就答到,我地觉得佢好healthy(健康)」,甘忆述林「自己行上律师楼签遗嘱,自己话要俾晒啲遗产谭雪梅,好快趣就一笔过签左名」。林因遗失1999年遗嘱而重签一份内容一样的遗嘱,甘指林在2005年的身体状况比1999年「差左好多」,甘当年到老人院探访正在卧床的林,甘指林当时「出唔到声,只系识郁只手同用眼神」,甘指示林如同意他的问题便「递高只手或者郁一郁只手」,而林亦同意将所有资产交予被告谭雪梅。

控方指谭雪梅在认识林作为前已聘用甘律师为她买卖物业,而谭自1985年起有炒楼的习惯,先后在香港买入8个物业,沽出后大多获利。控方指谭在2002年其中4个物业共值3400万元,谭则指:「我无计过」。案件明续,谭将继续出庭作供。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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