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方仲賢獲無條件釋放 警方指曾給予多次機會解釋

2019-09-03 18:16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被警方以「盜竊罪」拘捕。有綫新聞截圖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被警方以「盜竊罪」拘捕。有綫新聞截圖

較早前因購買鐳射筆一度被捕的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今日凌晨因身上有不屬於他的銀包,被警方以「盜竊罪」拘捕。旺角警區指揮官韋能治下午於記者會上表示,方仲賢今日下午已獲無條件釋放。

警方昨晚驅散在旺角示威者期間,在荔枝角道基榮小學外拘捕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韋能治稱,事發時警方已給予多次機會讓方仲賢解釋,稍後方仲賢被帶往警署作進一步調查,警方後來已找到銀包物主。

浸大校長錢大康今日向師生發信,指出校方十分關注方仲賢被捕,校方已跟學生會緊密聯絡及提供協助。校方指出根據資料,方仲賢當時只是代為保管銀包,被捕前已安排將銀包交還物主,校方已向警方提供相關資料,及促請警方盡快釋放方仲賢。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被警方以「盜竊罪」拘捕。有綫新聞截圖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被警方以「盜竊罪」拘捕。有綫新聞截圖
浸會大學學生會長方仲賢獲無條件釋放。資料圖片
浸會大學學生會長方仲賢獲無條件釋放。資料圖片

防暴警察昨晚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防暴警察昨晚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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