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回應買雷射筆被捕 方仲賢讉責警方濫捕促道歉
2019-08-16 15:14
浸大學生會會長方仲賢下午回應本月6日在深水埗購買雷射筆期間一度被警方拘捕事件時,強烈讉責警方濫捕,是政治打壓,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並要求涉嫌向他施暴的警員在警方記者會上向他道歉。
於浸大就讀歐洲研究的方仲賢表示,自己是被拘留47小時後「踢保」,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他憶述事發時,有黑衣人突然衝前給他叉頸,他一度以為遭搶劫,於是嘗試掙開黑衣人的控制。
方仲賢批評有警員沒有清楚展示委任證。他指,當日被便衣警員包圍時,只有一名警員曾清晰向他展示其警察委任證。他又指,期間有警員小聲向他說「最好唔好搞大件事,如今搞到咁係你一手造成,搞大咗大家都冇好處」。
方仲賢表示,自己由始至終一直只持有10支又稱觀星筆的雷射筆,這可視被作文具,是合法持有,並非警方所指的雷射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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