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衝突】16人被控參與暴動 2男1女被告獲保釋10月再訊

2019-09-03 16:54

被告鄒咏霖(圖中)。
被告鄒咏霖(圖中)。

8月31日港島區遊行警方拒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後,仍然有大批市民上街遊行集會,其後演變成各區衝突事件,警方於驅散行動中拘捕大批示威者。其中16人被控於銅鑼灣及灣仔一帶參與暴動,3人昨日仍留醫缺席聆訊,其中一男今出院被帶往西九龍裁判法院。他獲准保釋候訊,與其他13名被告一樣毋須遵守宵禁令,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下午再訊。

23歲被告鄒咏霖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於本年8月31日在銅鑼灣百德新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他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不可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逢周一到荃灣警署報到。

昨日留醫的一男一女被告亦於下午出院,他們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39歲男裝修工人陳子揚,及20歲女學生郭美均毋須答辯,案件同押後至10月21日再訊。

控方曾提出兩被告遵守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6時的宵禁令,裁判官考慮後只要求兩人每周只要報到一次,不可離港及要住在報稱地址,毋須守宵禁令。

陳子揚出庭時一瘸一拐,離開法庭時更要使用助行器,他指自己被捕時一片混亂,腳部現時骨裂。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1129
更新時間:1654

男被告陳子揚。
男被告陳子揚。
女被告郭美均(粉色衫者)。
女被告郭美均(粉色衫者)。

16人被控於銅鑼灣及灣仔一帶參與暴動。資料圖片
16人被控於銅鑼灣及灣仔一帶參與暴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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