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藐視法庭】黃之鋒即囚兩月 香港眾志表示失望
2019-05-16 15:35
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阻礙執達主任清場,因刑事裁定藐視法庭被判囚3個月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日就刑期上訴得直,即時入獄2個月。
香港眾志發言人周庭下午在庭外指,香港眾志對法庭的裁決表示非常失望,雖然黃之鋒被減刑至即時入獄兩個月,但她指任何參與和平與非暴力公民抗命行動等抗爭者本身就不應該被起訴,香港政府等責任是要解決背後的政治問題,而非解決提出要有社會改革的抗爭者。有關黃之鋒會否再提出上訴的事宜,則需與黃之鋒及律師團隊商討後决定。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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