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苗信箱|認識兒童性侵犯 人人有責
2022-09-21 11:46
張教授:
我有一名就讀幼稚園的女兒,我早已教導她認識自己的私人部位,以及不可以讓別人觸摸或看這些部位,可惜最近我發現她曾被鄰居性侵犯。我已做了預防性的工作,但不幸的事仍然發生,是否我向她講解得不清楚呢?我應怎樣教導她,才可避免悲劇發生?
何太
張教授答:
預防固然重要,要使人人都了解到保護兒童的重任,教育一般市民也是社會必須專注的責任。孩子明白甚麼是性侵犯,只是教育的一部分,我們不可以將責任推向兒童,便以為可以杜絕性侵犯。這份責任應該由成年人擔負,並要提醒自己以下保護兒童的三重奏:
一、稚子無知:因為兒童的心智尚未成熟,他們未能掌握應有的知識去防範罪惡的發生。身為師表和孩子的長輩,我們應該分析人性的可信性,不可將孩子置於存在危險的環境中。
二、家長權威:當交託孩子到別人的家中時,要運用家長的責任,除了分析別人的可信性外,還要使對方明白自己會隨時回來接孩子,或在指定時間內觀察孩子的動態,使對方知道你並不是不負責任的父母而濫用自己的權力去侵犯孩子。
三、保護責任:道德倫理的教育課程已經漸漸減弱,我們要大聲疾呼,要求教育局在教育上多下些苦功,配合師長的參與,使市民從小可以得到更清晰的訊息,不會濫用權力,欺凌弱小。同時,我們要向傳媒反映,節目應有保護兒童的內容,亦應帶有富人情味和注重親情的情節,這些影響會使社會人士明白保護孩子是成年人的責任。
(歡迎讀者就有關兒童性侵犯的問題,致電由護苗基金設立的「護苗綫」:2889 9933,接聽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10時至晚上6時)
本欄由護苗基金執行委員會委員、美國德州休斯頓大學社會工作研究院張錦芳教授解答。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022年9月21日教育版專欄「護苗信箱」。
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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