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方式】從主導教學到合作學習

2021-02-2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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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學生為本的合作學習(Cooperative Learning)概念進入校園,這模式促使同學在教室中共同努力研探學問。在初期,這變革令一些教學工作者產生猶豫,甚至認為有點浪費時間;因為那年代教學是老師的工作,安靜地聽講是學生的責任,這是恒常的規範。這驅使教育學者不斷進行探討研究,今天便得出一個有強大理據的基礎,支持過去數十年合作學習的成效。這些研究有力地表明相比傳統教學方法,合作小組學習的學生成績更佳,體會學理概念更深入,記憶更持久。除此之外,合作學習的模式亦令輟學率降低,溝通協作能力得以提升,表達解說技巧亦可提高。

  由於獲得多方的肯定,這套以學生為本的合作學習便廣泛應用。但由於種種原因,這模式在課堂的教學過程中出現濫用的情況。有些學校所謂「合作學習」似乎只讓學生圍隴在一起,在沒有基礎知識和相關學理掌握的情況下進行「閒談」。其實,要學生能真正有效地合作學習,仍然是需要教師有合適程度的主導教授、有明確清晰的目標和有策略的組織安排。學生在認識某些概念和學習某些知識前,多是一無所知;故此,實在是需要教師作一些直接的指導,陳述學習目標,展示新材料,提供初步導入性的練習,這樣才可以讓學生擁有一點的基礎,使他們對某些知識範疇有基本概念才進行深入和高階思維的探討。

  當教師已為同學建立一定基礎後,便可有策略地安排以學生為本的合作學習。研究顯示,中小學生進行此等模式宜以三至五人組成為佳,這有助學生承擔責任。通常在小組開始時,教師需要與同學釐清相關的規範和期望,亦需要要求同學在整個合作過程中進行不斷的反思。同時,教師亦應明確說明合作的「產品」,例如短劇、角色扮演、辯論、新聞廣播或其他表達形式。這樣的組織和安排除可促使同學間在合作過程中認真地進行互動探究,亦可令同學能具體地展現他們的成果,避免出現空談情況。

  其實,教師主導教學和學生為本的合作學習應是相輔相成,不宜因某方的利弊便各走極端。在基礎教育的層面上,學生為本的合作模式,宜先以教師主導的教授和策劃為基礎,這才能產生相得益彰的成果。

麥耀光
作者為廠商會中學校長,從事中學教育工作逾三十載。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月24日教育版專欄「校長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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