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總外擲「油漆彈」 警拘一女子

2024-11-22 00:00

政府總部被投擲「油漆彈」,遭「染紅」範圍約2米乘3米,警員在場調查。
政府總部被投擲「油漆彈」,遭「染紅」範圍約2米乘3米,警員在場調查。

金鐘政府總部對開、夏愨道近添美道行人路花槽,前日被投擲「油漆彈」,遭「染紅」範圍約2米乘3米,附近更留有一些玻璃碎片,政府其後發出聲明,強烈譴責有關違法行為,警方經翻查「天眼」片段後迅即鎖定疑人,昨晨在大角咀拘捕一名涉案女子,初步相信她因個人情緒及家庭問題犯案,稍後會被警方落案檢控。

港島總區刑事部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蕭智謙表示,事發本周二晚上8時15分,當時一個裝有紅色油漆的玻璃樽,從連接政府總部行人天橋平台被人拋下夏愨道,擊中政府總部的花槽和行人路,令地上留有大量油漆痕跡,事件中無人受傷。據了解,遭「染紅」範圍約2米乘3米,附近亦留有一些玻璃碎片。
檢獲衣物油漆等證物

警方經翻查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後,迅速鎖定一名涉案女子,至昨晨展開拘捕行動,在大角咀埃華街63號一個休憩花園外,以涉嫌「刑事毀壞」罪拘捕一名46歲女子,之後將疑犯帶到附近一幢工業大廈內,檢獲疑犯在犯案時穿着衣物、波鞋和手抽袋,均沾有懷疑紅色油漆,相關證物稍後會進行化驗。經初步調查顯示,報稱無業疑犯的犯案動機,相信因個人情緒及家庭生活問題有關,她遂被帶署扣查,稍後將落案檢控相關罪名。

政府前午就政府總部發生刑事毀壞案發出聲明,稱強烈譴責有關違法行為,並強調警方會徹查案件,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政府發言人又指,香港是法治社會,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對所有違法行為必定追究到底。事件發生後,行政署已指示政府總部的保安人員繼續提高警覺,而警方亦在政府總部一帶加強巡邏,以保障政府總部職員、訪客和市民的安全。

警方提醒,刑事毀壞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非常重視案件,並強烈譴責有關違法行為,強調會徹查案件,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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