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會兩年時間落實 如不達標考慮介入
2024-11-21 00:00港協暨奧委會發布《機構管治守則》,為屬會提供務實可行的指引,各總會有兩年時間落實守則。港協義務秘書長楊祖賜表示,會於2027年初檢視情況,再向達標的屬會發出確認證書,而確認證書是康文署考慮撥款申請的條件之一,不獲發證書或會影響康文署向屬會發放資助。
楊祖賜續稱,港協亦會修改會章,當屬會出現問題時會適時介入,必要時會通過不同程序包括發出警告,亦可能派觀察員入董事會以了解情況,從而提高屬會管治水平,保障運動員的發展。
港協亦交代屬會機構管治檢討結果,在2020年12月至去年9月期間,港協檢視77個屬會在六大範疇的運作及管治狀況,包括董事會管治、誠信管治、選拔運動員、教練及裁判員管理、會籍管理,以及一般行政事務,合共243個良好機構管治項目。結果顯示,綜合達到「全面執行」及「部分執行」的良好機構管治項目百分比約六成。
副會長霍啟剛表示,留意到有體育機構的管治在不同範疇需加強,包括運動員選拔過程、董事會管治,以及教練和裁判員管理。他更稱有很多屬會反映未必有足夠人手,港協將成立一組專業人士幫助各總會提升企業管治。
楊潤雄:檢討報告回應市民期望
就何時會直接介入總會進行改革,楊祖賜稱當看到總會有問題時,亦要看他們是否會作改善、優化等,如不能達到建議標準才會介入。
文體旅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港協暨奧委會早前向當局提交報告,見到報告目標很清晰,給予總會彈性,希望用兩年時間,即2026年底,各總會可因應情況落實指引。局方相信檢討報告和《守則》回應了政府的要求和市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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