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開槍案 遺孀警總哭訴:我好後悔報警
2024-09-23 00:00北角上周日發生開槍案,患精神病38歲男子持利器企圖襲警,被警員一槍擊斃。昨日剛好事發一星期,死者胞兄及遺孀身穿喪服及手持遺照前往警察總部投訴,其間遺孀情緒激動哭訴:「我好後悔報警呀,我害死自己老公!」警方指對事件深表難過,向死者家屬表達深切慰問,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件中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
遺孀李太昨在警察總部外表示,當時家姑被丈夫襲擊,她打算找家翁協助控制丈夫,然而家翁當時不在家中,因此便按家姑吩咐入房報警求助,此後一直留在房間,不清楚警員到場時情況,但她有隔門喊話:「我重複講好多次,話唔可以開槍,唔可以開槍,但我唔知點解警察都開槍。」
「重複講好多次 唔可以開槍」
李太又提到:「但你開槍,唔可以一槍打死佢……就算打,你都可以打佢手腳或肚,你警察係專業。」她認為警察可以使用長棍、盾牌、胡椒噴霧等措施制服,或找談判專家勸服,直言警方行動不合理,希望能討回公道:「我報警係叫你哋來幫我,唔係叫你過來殺死我老公,我好後悔報警呀,我害死自己老公,因為相信警察我先報警。」
李太續稱,丈夫倒地後全身是血,不清楚丈夫中槍後多久才被送上救護車,又指丈夫是以拳頭襲擊家姑,警察到場時她身處房間,沒看見丈夫持刀,「可能係警察過來,佢驚先揸刀」。另外,她指當時情緒混亂,聽不清楚警員是否有警告,但據她所知,警員上門兩分鐘內便開槍。
警方表示,對這宗十分不幸的事件深表難過,並向死者的家屬表達深切慰問;警隊內部就使用槍械以及各種不同程度的武力方面有嚴謹的守則,警員在使用槍械上亦有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況下是否需要使用槍械等,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件中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
警強調非常重視 交重案組調查
警方強調非常重視這宗案件,已經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作出全面的調查,在完成調查後,警方會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