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記分制生效乘客指可阻嚇 司機:行得正企得正

2024-09-23 00:00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昨日生效。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昨日生效。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昨日生效。司機若濫收車費、拒載和兜路均會被判定額罰款或定罪,及被記最多10分,同時需自費修習並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若兩年內被記15分,則會被取消駕駛資格。有前線的士司機及市民向《星島》反映,新制能保障乘客之餘,亦有助行業「撥亂反正」;不過亦有司機擔心,新制將進一步增加工作壓力。
有助行業撥亂反正

的士服務質素近年備受關注,《星島》記者昨日於九龍塘的士站了解情況。的士司機林先生表示,新制只會影響極少數「害群之馬」,若司機「行得正企得正」,並不擔心被扣分,亦不擔心有乘客濫報。他續指,已提早了解相關細則,以做好服務。的士司機吳先生認同,在遵守法紀的前提下做好服務,不會擔心被扣分,「如果有心做好,其實新制的懲罰並不嚴苛,不做違法行為,有乘客不方便問多句、幫下手,當然就不會有事。」但有的士司機直言,擔心會被乘客「無緣無故找麻煩」,且恐更易與乘客發生爭拗,變相增加司機的工作壓力。
   市民林先生稱,自身雖然不常搭的士,但朋友圈中談起坐的士經驗時,「都是不愉快經歷佔大多數。」他指,新制在一定程度上可幫助的士業改善服務,「希望拒載、兜路情況能越來越少。」市民楊先生表示,曾遭的士司機拒載,認同政府加強的士規管是「應該的」,記分制亦具阻嚇作用,預計的士司機的態度和行為均會有所改善。「但市民有時也應該體諒司機工作不易,不應過分苛責。」
望拒載兜路越來越少 

計分制下,以「濫收車費」、「拒載」、「拒絕駕駛的士至指示的地方」、「更改咪錶」等行為最為嚴重,遭定罪者可記10分;「兜客、兜路」、「釣泥鯭」等則屬第二級,會被記5分;而「拒絕發出收據」、「無將咪錶設定於記錄位置」等會被扣3分。

運輸署指,自從新法例在去年12月獲立法會通過及刊憲後,一直與的士業界緊密聯繫,包括介紹記分制的運作;本月初亦再次通過定期會議及發出信函,提醒業界有關要求,未來繼續以不同方式提醒司機記分制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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