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大巡查 消防發逾5千通知書

2024-08-02 00:00

消防處對舊式商住樓宇展開大巡查,昨公布行動成果。
消防處對舊式商住樓宇展開大巡查,昨公布行動成果。

佐敦華豐大廈今年4月發生3級大火,釀成5死40傷,引起公眾對舊樓消防安全隱患的關注後,消防處以風險為本原則對約千幢火警風險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展開大巡查,截至上月底已針對約700幢風險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發出逾50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當中涉及防煙門被楔開、防煙門損壞及阻塞逃生通道,稍後將向未有遵辦指示的住戶作出檢控。
副消防總長(樓宇改善)翁錦雄昨日表示,消防處於今年4月底起對舊式商住樓宇進行特別執法行動,以風險為本原則,對約1000幢火警風險相對較高的舊式商住樓宇進行主動巡查,加強執法。
對逾1.1萬幢樓宇發「安全指示」

截至7月31日,消防處已在約700幢位於油尖旺、深水埗及東區等地區的舊式商住樓宇進行約6900次主動巡查,並就各種火警危險發出超過50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當中3866張涉及防煙門被楔開(1600張)、防煙門損壞(1430張)及阻塞逃生途徑(836張),稍後將向264戶未有遵辦指示的住戶作出檢控。

另外,截至今年6月底,處方亦與屋宇署巡查逾1.1萬幢目標樓宇並發出逾30萬張「消防安全指示」,要求進行提升工程,成立「樓宇改善支援中心」,推出「直接泵水設計」幫助未能安裝水缸的舊式樓宇,同時亦在5月公布曾成功完成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註冊承辦商名單,供市民參考。
半年已控逾千宗未遵從個案

翁錦雄表示,第572章《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已在立法會作首讀及二讀,今月即將召開法案委員會,修例後可幫助沒有能力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業主進行代辦工程,加強罰則及阻嚇性。他又指,消防處透過收緊處理延長遵從「消防安全指示」時限的申請,在今年首6個月已對逾1000宗到期而未能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個案作出檢控。檢控數目為去年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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