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押後至下周進行結案陳詞

2024-07-19 00:00

女被告劉佩凝選擇不自辯。
女被告劉佩凝選擇不自辯。

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56天審訊。李家田早前完成8天自辯後,其餘被告選擇不作供和不傳召任何證人,辯方案情完結,控方需時整理案情作結案陳詞,法官張慧玲將案押後至下周四續審。
李家田聲稱被困理大缺席飯局

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早前作供指,與隊員於2019年11月17日在荃灣大鴻輝中心吃飯,席間提到被告李家田前往試槍一事。

李家田早前供稱,11月17日進入理工大學暴動現場後,因警方圍封而無法離開,以致未能出席當晚的屠龍小隊飯局;控方則指出,李當晚成功離開理大,參與飯局後再返回理大,李家田否認。

控方在李家田代表大律師要求下提供警方圍堵理大行動相關資料,雙方簽署本案第二份承認事實。

承認事實指警方在11月17日下午制訂理大包圍計劃,從而說服理大內人士投降,防線包括柯士甸道近漆咸道南、漆咸道南近暢運道、科學館徑近康莊道等;南、北橋的防線防止暴徒由理大逃至港鐵出口;消防處總部外的科學館道、海底隧道內等的防線,防止外來人士進入理大方向;加士居道近漆咸道南等防線同樣防止暴徒逃離理大。

圍封計劃於17日晚上7時完成,在10時後警方以「參與暴動」罪拘捕所有從理大走出的人士。翌日,指定人士獲特別安排進入理大作說客。警方得悉,可能有逾100名中學生仍留在理大,他們感困惑或可能受傷,他們當中有人不獲准或不敢離開。
賴振邦許湛榮劉佩凝不自辯

警方行動於11月29日終結,超過1100人被捕或被記錄資料,保障逾300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

讀畢承認事實後,其餘辯方大律師確認被告賴振邦、許湛榮、劉佩凝不會自辯,辯方案情完結,控方押後陳詞。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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