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醫涉誤殺獲撤控申訟費 7.18裁決

2024-06-28 00:00

林治崑及陳小劍原各被控一項誤殺罪。
林治崑及陳小劍原各被控一項誤殺罪。

乙型肝炎帶菌者鄧桂思,2017年疑因主診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開漏藥致肝衰竭死亡;陪審團今年5月裁定鄧「死於不幸」。兩醫生原被控兩項誤殺罪,去年獲撤控並恢復原有職務。辯方昨到東區裁判法院為兩醫生申請訟費,認為控方證據無法證明兩醫生開漏藥與鄧桂思死亡的因果關係,理應獲批4堂訟費。控方則認為兩醫生的行為屬自招嫌疑及值得譴責,建議法庭拒批訟費。暫委裁判官陳姵妏需時再作考慮,押後案件至7月18日下午裁決。
50歲醫生林治崑及45歲醫生陳小劍原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林治崑原被控於2017年1月20日至8月26日在香港非法殺死鄧桂思,陳小劍原被控於2017年2月17日至8月26日在香港非法殺死鄧桂思。控方在第4次聆訊時指明已全面考慮相關法律證據,決定撤控。

死因研訊的陪審團早前大比數裁定鄧桂思於2017年1月20日及2月17日在聯合醫院應診期間,因服用高劑量類固醇,未獲同時處方抗病毒藥,引致乙型肝炎發作而肝衰竭亡。

暫委裁判官陳姵妏指:「控方講到專家證據咁足夠,叫唔到其他證人又如何?唔明白點解控方唔告。」亦一度質疑控方是否「告早咗」。控方認為陳官的說法屬事後孔明,而且控方事前預計不到「情況轉變」。
兩醫生被醫委會裁專業失當

辯方大律師羅蔚山申請訟費時表明,兩名醫生被捕前從未被邀參與警方調查,也沒有誤導警方調查方向。控方證據無法證明兩名醫生開漏藥與鄧桂思死亡的因果關係,也未能把兩名醫生嚴重疏忽導致鄧桂思死亡一事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辯方強調兩名醫生沒有自招嫌疑,即使進行審訊也「點告都告唔入」,理應獲批4堂訟費。

控方重申兩名醫生沒有為鄧桂思處方抗病毒藥,以致鄧桂思出現急性肝衰竭,並出現死亡風險,醫科本科生也知涉案情況需處方抗病毒藥,可見兩人疏忽程度既明顯又重大,證據並不弱。而且兩人在醫委會紀律聆訊中被裁定專業失當罪成,親口求情時承認開漏藥,並為他們的「疏漏」而道歉,故認為兩名醫生的行為屬自招嫌疑及值得譴責,不應予以辯方訟費。

案件編號:ESCC9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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