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營地疑違例發展 僅一成持牌

2024-06-18 00:00

Glamping(豪華露營)近年相當流行,本港的私人露營場地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Glamping(豪華露營)近年相當流行,本港的私人露營場地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港人近年流行Glamping(豪華露營),私人露營場地更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消委會調查了本地22個聲稱以不同方式提供露營服務的場地,發現只有約1成持有相關牌照,部分懷疑涉及違例發展,亦有一些聲稱提供「豪華露營」服務的場地,沒有提供第三者保險。

消委會表示,截至本月11日,規劃署表示約有4成場地懷疑違例發展「度假營」或需要繼續跟進。此外,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回覆,22個場地之中只有2個持有賓館(度假營)牌照,1個則領有會社合格證明書,其餘場地實際營運上有否違反《旅館業條例》,有待當局查證。
部分無第三保  出事難追討

此外,根據申請酒店及賓館牌照的一般指引,持牌處所必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而每宗事故的保額須不少於1000萬元,且不設彌償事故宗數上限。7個提供「豪華露營」服務的場地中,只有3個明確表示有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其中2個場地透露保額分別為1000萬元及5000萬元(後者持有賓館牌照),另1個則未有透露保障金額。消委會提醒消費者,為自身利益及安全着想,事前應向場地或相關政府部門查詢,以選擇符合法規及提供較佳保障的場地。

調查亦發現,只有1個場地表示入住者要在入場時閱讀規則和簽署免責聲明,部分場地則只在網站列出各項條款及細則,例如入住者須自行承擔一切意外風險及責任,在場地內引致的自身意外、死亡或任何形式的損失,入住者均無權向場地/任何相關工作人員提出索償或追討責任。消費者若沒有仔細瀏覽網站的相關資訊,一旦遇到意外導致受傷或有其他損失時,或會引致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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