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胸口痛不治 裁定死於自然

2024-06-07 00:00

死者丈夫孫智聰(中)及死者女兒(左),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右)。
死者丈夫孫智聰(中)及死者女兒(左),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右)。

57歲家庭主婦於2021年12月下午因胸口痛送往瑪嘉烈醫院,翌日清晨不治。經3日死因研訊,裁判官林希維昨裁定死於自然,病理死因為主動脈剝離帶心包積血,另向醫管局提出3項建議,包括醫護提高警覺、病人應接駁心臟監察儀器及定時檢查心電圖等。林官庭上指事件不幸,向家屬致以慰問及勉勵道「心裏面常存一份平安」。死者丈夫在法院外,稱太太離世對家人是很大代價,盼醫護吸取經驗、提高警覺性,勿讓事件「惡性循環」。

死者潘玉玲,於2021年12月4日下午送往瑪嘉烈醫院,翌日清晨6時許被發現失去心跳,醫護搶救45分鐘及注射11支強心針,惟最終不治。

是次研訊不設陪審團,林官昨裁定,死者於2021年12月5日早上於瑪嘉烈醫院死亡,接納法醫證供,裁定死因是主動脈剝離帶心包積血;死亡結論為「死於自然」。
瑪嘉烈醫院再致以慰問

林官向醫管局提出3項建議:如病人投訴胸口出現撕裂性痛楚、伸延至背部,醫護應提高警覺,考慮病人是否出現主動脈剝離,亦應對比病人過去的胸腔X光片,以確定病人縱膈腔有否擴大;如果懷疑病人患急性心臟病,應接駁心臟監察儀器,每4小時檢查心電圖及抽血檢驗心臟酵素;醫生口頭處方藥物後,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見病人。

林官慰問家屬時,指事件不幸,惟事件並非法律定義下的「死於不幸」,明白傷痛仍然存在,惟勉勵家屬,指事件「可能係一個試煉」,希望家屬「心裏面常存一份平安」;另寄望醫學繼續發展,將來可快速診斷主動脈剝離。

死者丈夫孫智聰在法院外受訪時,稱對家屬而言,當然認為事件不幸,又表示研訊「好辛苦」,因為要想起太太少於24小時離世,而每當他在庭上聽到醫護可以改善之處,「(心)裏面係有啲情緒……都幾難過」,又稱太太是「係一個好媽媽、好太太、好女兒、好媳婦……」。

孫指理解主動脈剝離罕見,「難於偵測、易於致命」,但死因庭曾處理不少同類事件,孫坦言擔心醫管局有否吸取經驗、會否因罕見而令一些判斷變得「合理化」或「可接受化」,即使疾病罕見、百分比不高,「但對於一個家庭嚟講,傷害係百分百」。

瑪嘉烈醫院發言人表示尊重法庭裁決,會仔細研究建議,並再次向家屬致以慰問;院方已加強監察,並推出先導計劃以提升診斷程序,如醫生有懷疑,可更迅速為病人提供合適治療;亦已加強培訓,向不同部門員工分享主動脈剝離個案,協助及早識別、作出適當診斷和安排。

案件編號:CCDI-106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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