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逾2600萬按揭「海港Sir」囚6年半

2024-05-18 00:00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因詐騙案,斷送警察生涯。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因詐騙案,斷送警察生涯。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於2019年串謀51歲前督察,向銀行及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其警司身份,詐騙逾2600萬按揭貸款。經審訊後,陳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前督察1罪成1罪脫。暫委法官王證瑜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時指,陳抵押了名下物業,並一直有還款,故銀行沒有蒙受損失,案件亦不涉及違反誠信,加上陳有特殊社會貢獻及良好品格,故酌情減刑,終判陳入獄6年半、同案前督察入獄5年。

王官判刑時指,陳凱港在案中隱瞞自己警司身份及訛稱自己受僱於「出眾資本」,惟陳一直有還款,而抵押物業亦屬他名下,接納無證據顯示銀行有損失,亦不涉及違反誠信,考慮到涉案金額及犯案時間,兩項控罪分別以5年半及3年半為量刑起點,因為陳有良好品格和特殊社會貢獻,故酌情減刑,終判囚6年半。
同案前督察入獄5年

對於辯方指無證據顯示汪知悉詐騙金額,王官不同意,並指出汪有每月透過出眾資本有限公司的戶口轉帳給陳,用以欺詐銀行陳受僱於出眾資本,但同意汪罪責較輕,故以5年作為量刑起點。王官不同意汪的社會貢獻或良好品格足以構成特殊情況,故不考慮緩刑,終判囚5年。

被告為53歲陳凱港及51歲商人汪浩毅,陳自2013年任職警司,現已被停職;汪曾任職督察,在2007年離職。

辯方大律師霍健明昨求情時稱,陳小時家境拮据,父母離他而去、前往西班牙開餐館,陳在少年警訊及教會協助下繼續讀書,及到加拿大升學,返港後成為警察及希望幫助年輕人。陳參與很多公益活動,創辦「新凱國際小王子」,僱用弱勢社群及邊緣少年,陳所著書籍收益亦用於公益,疫情期間更花20萬元採購口罩捐贈醫護人員,希望法庭給予適當減刑。
求情指將陷巨大經濟困境

辯方又指,案件與陳的公職無關,不涉及違反誠信,無證據顯示銀行有蒙受損失,陳不可能繼續任職警察,而因為無法還款,陳抵押的物業很大機會被銀行收走,陳將會陷入非常大的經濟困境;辯方亦引述兩份醫療報告,指陳在2011年患上抑鬱症,須接受輔導和治療,2013年離婚對他造成更大影響,陳因本案感到壓力和焦慮,曾起輕生念頭。另外,陳在2019年於社交網站發文為警察待遇發聲,使他和家人遭人「起底」,其女兒因此須轉校。

汪的代表大律師沈仲平求情時,指汪熱心公益及國家事務,例如將印度糖尿病藥物引入中國、將中國胰島素引進中南美洲、及促進中國汽工業協會到印尼考察;汪今年2月被驗出視網膜脫落風險及須進行手術,另須於6月繼續治療。辯方指無證據顯示汪知悉陳詐騙銀行的金額,汪在案中亦無得益,望法庭考慮非即時監禁刑罰。

控罪指,兩被告於2019年5至12月隱瞞陳凱港任職警務處警司,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及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訛稱陳受僱於出眾資本,及陳的胞弟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使東亞銀行及華僑永亨批出兩筆約2146萬及480萬元貸款。
案件編號:DCCC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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