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馬會戶口獲劉轉帳15萬 另付現金予隊員
2024-05-15 00:00黃振強承認2018年10月開立馬會戶口前已有一年賭波經驗 。根據法證會計師報告,黃振強於2019年1月11至12月8日都有使用馬會戶口投注。報告顯示2019年1月至8月期間,黃振強的賭注每月不足5萬元,辯方稱賭注較低是黃經濟上不足以承擔,黃回答「唔記得」;8月屠龍小隊聲名大噪後,9月卻突然上漲至16.7萬元賭注,11月更達到約27萬元,平均每注1.3萬元。
黃予隊友共約3.6萬元
截至11月25日,被告劉佩凝共轉帳15萬元予黃,但黃投注總額已達到19萬元。黃表示同意,並承認劉及隊友均不知道他「賭波賭到咁大」,強調賭錢是他紓壓方式之一。黃振強又承認年初因有經濟壓力,需要問財務公司和朋友借錢。1月10日黃戶口僅餘存款3百多元,收到財務公司約1萬元借款後,兩天後便把1千元轉帳往馬會戶口,辯方問黃的「模式」是否借錢後都用作賭錢,黃回答「唔知1月份諗緊啲咩」,但其後又同意辯方說法。
5至6月期間,當黃振強戶口不足百元時便有人轉帳予他,辯方問是否「江湖救急」,黃不同意,又有人轉帳2千元時在備註上寫上「慳啲洗啦死仔包」。
辯方又問是否屬於「江湖救急」,黃拒絕作答,法官張慧玲指這題不可拒答,辯方是想知道黃有否向他人借錢,黃解釋因為涉及與此案無關的人,其後指不同意是借錢,可以是無條件「饋贈」。
辯方續展示黃振強8月1日至12月9日銀行紀錄,黃期間分別向隊員梁政希、阿Kan及被告嚴文謙轉帳共16次,總共約3.6萬元。黃表示社運期間主要收取現金,當時與隊友經常見面,故通常交現金予隊友,黃回答「唔知1月份諗緊啲咩」,但其後又同意辯方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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