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廣邀各界研討打擊網絡狎童犯
2024-03-18 00:00兒童及青少年瀏覽社交媒體及玩網上遊戲已成生活日常,但卻面臨潛藏網絡性罪行危機威脅,去年兒童因進行網上活動而遭受性侵犯的案件高達45宗,較前年多出超過一成半,當中逾9成案件受害人是女童,最年幼受害人僅得9歲,情況令人關注。為保護未成年人,警方將於本月21日舉行「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性罪行威脅研討會」,邀請各界別代表探討預防及打擊兒童網絡性罪行的策略,全港家長及相關持份者亦可通過線上參與。
警方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陳幸明表示,警方於去年錄得1394宗虐兒案件,較前年上升逾一成,當中涉及侵害兒童人身罪行(身體傷害)有698宗,涉及侵害兒童性罪行(性侵犯)有696宗。
噓寒問暖降低小朋友戒心
此外,涉及學生受害人的裸聊勒索案有443宗,援交騙案則有456宗,分別佔這兩類案件整體數字的兩成,最年幼受害人分別11歲及12歲。至於涉及網上兒童色情物品的案件,去年錄得44宗,佔整體案件總數(63宗)的7成,最年幼受害兒童只得9歲,而超過9成案件受害兒童為女性。
陳續稱,網上衍生的詐騙、兒童色情物品和性侵犯案件有共通點,就是不法之徒接觸小朋友時投其所好、噓寒問暖,以降低小朋友戒心,之後乘機打開與「性」有關話題,再誘使小朋友自拍裸露影像,甚至約會期間作不軌行為。
陳又指,很多社交程式有「閱完即刪」和「消失模式」功能,或令兒童有錯覺,以為「一次性閱讀」功能傳送有性意味的文字、裸露影像予網友不會「留底」,但其實不法之徒只需「截圖」或者「屏幕錄影」,便可儲存對話和裸照,有關性意味的對話、私密影像等有機會在網絡上永久流傳,一發不可收拾。
警方亦發現部分案件中,犯案人聲稱與兒童已經發展成性伴侶關係,陳強調,與16歲以下女童發生性行為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與未滿13歲女童發生性關係更可判處終身監禁。他透露其中一宗相關案例,一名14歲女童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一名本地男子,並向對方提出以2500元酬勞換取性交易,事後女童擔心會懷孕而報警。
警方本月21日舉行研討會
為更有效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性威脅,警方將於本月21日舉行「保護兒童免受網絡性罪行威脅研討會」,邀請了星級育兒專家陳美齡博士、兒科醫生,以及律政司、教育局、社會福利署的代表,連同警方網絡罪行專家與心理學家,從多角度探討如何更有效保護年輕一代免受網絡性罪行威脅;全港家長、照顧者,以及社福界、教育界及兒童工作的同工亦可登記在線上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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