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煽動炸死法官全家 潛逃漢藐視法庭判囚4月
2023-08-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3年前接獲恐嚇電話,來電者揚言「要炸死你老婆仔女」,事件被傳媒廣泛報道。男子事後在網上帖文留言指:「講係無用,炸死全家先有證據」,違反禁止網上散播煽動暴力言論的禁制令。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判刑時指,被告兩度為了發洩而故意在公開專頁留言以便公眾查閱,所煽動的行為極其嚴重,明顯違反禁制令,構成藐視法庭。他2年前棄保潛逃並已離港,法官昨在他缺席聆訊下,判處監禁4個月,下令他需按彌償基準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官抨嚴重侮辱司法行政
2020年12月3日總裁判官辦公室接獲來電,恐嚇會用炸彈殺害總裁判官蘇惠德、其妻兒,事件受傳媒廣泛報道,並在社交平台引起熱議。被告張志豪在同年12月5日先後在兩個共擁有逾9萬名成員的Faceboook專頁留言稱:「講係無用,炸死全家,先有證據」以及「炸死全家先有證據」,該兩則帖文共有843人回應,226人留言。被告的留言煽動甚至驅使他人炸死總裁判官全家,不僅針對一名高級司法人員及其妻兒,更是嚴重侮辱和挑戰司法行政。
被告警誡稱犯案為洩憤
被告於2021年3月5日被捕,在警誡下承認自己曾主動發布涉案兩則留言,但辯稱是出於憤怒及一時衝動,實際上沒有任何意圖去炸死總裁判官蘇惠德及其家人。法官指被告故意在傳媒廣泛報道總裁判官收到炸彈恐嚇來電後,分別在兩個共擁有逾9萬名成員的Faceboook專頁上留言,煽動甚至刺激他人採取行動,炸死總裁判官全家,完全令人厭惡和無法接受。
被告其後棄保潛逃,於2021年9月28日經香港國際機場離港,截至去年5月亦沒有返港記錄,律政司多次向他派遞文件,但他一直拒絕參與本案訴訟,沒有出庭應訊,蓄意不承認藐視法庭的責任,又沒有就其行為道歉。他沒有刪除涉案留言,其手機號碼及其Facebook帳戶他離港後停止服務及無法登入,涉案留言在他離港後才無法再次瀏覽。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意,甚至棄保潛逃以逃避罪責,法庭已向被告頒布拘捕令,如他入境香港便會被捕並帶上法庭。案件編號:HCMP 598/2022。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