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1示威闖會議廳 6人涉暴動 王宗堯辯稱入立會為交充電器
2023-07-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闖入立法會會議廳,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案,否認暴動罪受審。王宗堯昨在西九龍法院自辯稱,當日收到記者求助,遂購置2個充電器到場,當時在立法會逗留不足5分鐘。王宗堯自言「好單一純粹諗佢哋需要叉電器,無太介意自身安全」,完成後盡快離開。王宗堯同意事件有機會被定性為暴動,直言「我明白好愚蠢,但當時好純粹係咁諗」,並否認自己鼓舞他人犯案。
王宗堯朗聲宣誓作供,憶述當晚7時許參與遊行抵達中環終點後折返金鐘時,同行演員從有份參與拍攝的記者群組中收到求助訊息,需要取得充電器,王宗堯等在附近找不到正在營業的雜貨店,想起此前葵涌取景的雜貨店營業至較夜時間,故馬上驅車前往購買多個插座式充電器,附上當晚發送給當時女友的相片為證。其後王宗堯得悉有示威者進入立法會,事態嚴重,自己不欲參與其中,便回到銅鑼灣稍事休息。
記者求助 不悉已發紅色警示
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譚耀豪盤問下質疑立法會範圍大,王宗堯不知涉事記者身分、所屬報社及所在地便貿然深入虎穴,王宗堯指希望協助記者繼續報道,根據直播畫面推斷涉事記者在會議廳內。譚耀豪再問會否想過會被誤會為示威者,王宗堯明言「好單一純粹諗佢哋需要叉電器,無太介意自身安全⋯⋯去到已經好快去到目的地直接交畀佢哋,我盡咗責任協助佢哋,盡快離開」。王宗堯同意案發當日也有機會被定性為暴動,直言「我明白好愚蠢,當時好純粹係咁諗」。
王宗堯表明當時不同意政府修例,認為「佢哋選擇衝擊就算唔同意,我有權發聲、有權支持人和平示威」。譚耀豪指王宗堯身為公眾人物,行蹤會被廣泛報道,王宗堯指自己「以市民身分參與,冇做一個召集人、帶頭、領隊嘅角色」。被問到是否「黃絲」及當中有分量明星,會吸引更多支持示威人士時,王宗堯自言支持和平理性非暴力,而當時「香港人各自有自己諗法行出來⋯⋯未必會有第二個人因為我參與而參與」。被問到是否支持當時事件,刻意到場被拍攝,鼓舞誘使他人支持立法會內發生的罪行,王宗堯否認並指當時在內曾拒絕受訪。
案件編號:DCCC 606-610,1069/2020、DCCC 259/2021(Consolidated)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