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前空少空姐收賄助買優惠機票罪成

2023-07-01 00:00

28歲男被告李仲輝及33歲女被告王愛婷
28歲男被告李仲輝及33歲女被告王愛婷

(星島日報報道)國泰航空1男1女機艙服務員於2018年至2019年串謀時任艙務長和他人收取共逾6.6萬元賄款,協助他人用員工福利購買國泰機票;國泰在事件中共損失逾116萬元。廉署起訴兩名艙務員各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兩人不認罪經審訊後,法官郭啟安昨於區域法院裁定兩人罪成,押後至9月7日判刑;男被告准保釋至下周四,女被告則還柙候判。

28歲男被告李仲輝及33歲女被告王愛婷,案發時任職國泰航空機艙服務員。根據國泰航空「Companion Travel Scheme」計畫,每名僱員可提名一名伴侶或親友為其同行旅伴,可憑優惠價購買國泰航空及其夥伴航空公司的機票。
購29程機票差額53萬元

案情透露,36歲時任艙務長劉靜雯於2018年底至2019年初與網友討論,安排同事提名網友兩名友人為同行旅伴。劉遂聯絡李及王商討,李及王其後分別接受賄款約5000美元(約3.9萬港元)及約3500美元(約2.7萬港元),以提名上述網友的兩名友人為同行旅伴。

該兩名友人以優惠價購買29程機票,涉及票價差額最少約53萬港元。

劉靜雯亦是本案被告,惟她早前承認3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並以控方污點證人身分在審訊中作供。

法官郭啟安昨裁決時,指劉的證供可信可靠,亦與涉案WhatsApp對話紀錄一致;而李雖然亦有出庭作證,但法官則認為其證供不可信,他亦無法為涉案WhatsApp對話給予合理解釋。案件編號:DCCC 490/2021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