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輸入外勞符港高質量發展需要 冀勞工團體大局為重

2023-05-07 00:00

輸入外勞一直是香港社會發展中的一個敏感話題,歷史上本地工會組織歷來反對輸入外勞。日前有消息指特區政府正制訂外勞特別計畫「輸入外勞」,消息一出立即引發本地工會組織的反對,但這種勞工問題上的「本土主義」使得香港社會的勞動力供應跟不上特區政府的宏觀規劃,香港社會裹足不前,更難以令香港更快邁進高質量發展。
勞動人口減20萬 年輕人為主

雖然本地工會組織一再宣揚香港本地勞動力足夠的論點,然而客觀情況實際說明香港各行各業都存在嚴重勞動力不足,特區政府輸入外勞是十分正確且必要的。根據求職網站JobsDB 2022年9月《招聘、薪酬及福利調查報告》,當中對2023年全年的勞動力短缺預測顯示,2019年香港勞動人口有398萬,到2022年則只有378萬,僅僅3年勞動人口就減少了20萬,且減少的主要是年輕的勞動力。截至2022年6月,JobsDB的統計顯示香港有約62000個職位空缺,新增17000個。

與此同時另一調查顯示,萬寶盛華(Manpower Group)2023年2月曾對香港本地各行業的勞動力短缺問題進行調查,樣本基數為510名僱主,85%的僱主表示行業勞動力短缺並請不到合適的人才。雖然勞動力短缺是全球性的問題,但全球平均的數值為77%,香港要高出全球平均水平8個百分點,足見香港勞動力不足問題之嚴重。此外,該項調查還顯示各種行業中,以下5種技能面臨嚴重短缺,分別是:「資訊科技及數據」、「工程技術」、「銷售及市場推廣」、「有關環境、社會和管治的風險管理及資訊」和「可持續發展及環境相關技能」。

由此可見,在如此龐大的勞動力缺口下,政府要求輸入外勞是合情合理且必要的。事實上,輸入外勞並非甚麼新鮮事物,政府勞工處早有行之有效且能保障本地勞工的「補充勞工計畫」。該計畫自1996年2月1日起實施。根據這項計畫,僱主如未能在本港聘得所需人手,可輸入屬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勞工。而該計畫已充分處理好保護本地勞工的問題。例如:在審批條件的4(d)就寫明:「僱主沒有誠意優先聘請或培訓本地工人,填補空缺」等等,此情況相關申請外勞將不會獲得審批通過。
因疫情流失 復常難短期內補充

而且,該計畫亦有一定門檻限制,「僱主的輸入勞工批准並不可自動續期,如果僱主在輸入勞工約滿時仍須聘用輸入勞工,必須重新向勞工處遞交申請」,變相也增加了聘請外勞在港工作的門檻。此外,該計畫明確說明:「輸入勞工的目的只是紓緩當前人手短缺,以應付業務所需。從長遠計,僱主應採取積極措施,培訓本地工人,填補空缺。政府在批核輸入勞工申請時,會考慮僱主在培訓本地工人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以貫徹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政策。」該計畫附表中也列明,許多基層崗位通常不包括在補充勞工計畫下的職位類別,並不會影響本地基層民生。

香港欠缺勞動力主要來自4個方面的深層次原因,第一是疫情復常之後產生的大量勞動力需求,許多行業譬如旅遊業和航空業,因為疫情停頓,許多人才已經流失或轉行。現時復常,突然產生大量的勞動力需要,此部分勞動力需要必須短期補充,而非慢慢培養本地勞動力就可以解燃眉之急。第二是香港長期以來的人口老齡化問題及移民問題,香港人口老齡化,使得許多需要年輕勞動力的行業得不到相應的補充。再加上2019年以來的移民潮,大部分外流的人口以年輕人為主,加劇了年輕勞動力不足的問題。
基建上馬 「蘇州過後無艇搭」

第三是特定職業的短缺問題。部分行業譬如司機和工地工人,香港本地年輕人大多嫌棄這些工作辛苦、或認為這些行業發展前景不佳,不願意入行,這種特定職業的勞動力短缺是難以通過本地勞動力來彌補。第四則是香港進入高質量發展及融入國家規劃的需要,大量基建計畫要快速推行,本地勞工難以滿足這種長期大型的發展。香港發展進入新時期,北部都會區和大灣區相關發展等大型計畫要開展,隨之而來的便是大量的基建計畫,若慢慢等本地培養勞工,再來推進相關計畫,勢必耽誤時機,「蘇州過後無艇搭」,延誤香港本地發展與國家計畫的有效推行。
專責部門處理 不強制留港居住

當然,筆者完全理解增加外勞輸入的確會產生一些新的問題,因此筆者作出以下幾方面的建議:一是勞工處的特定部門或在現時勞工處的架構下設立專責的部門,建立良性的訊息反饋與溝通機制。該機制定期公開相關的輸入外勞計畫的數據,並聆聽本地勞工界的意見,力求這些外勞計畫公開透明。

二是政府根據輸入外勞的實際情況,設立新的法例,進行外勞數量上的宏觀控制。譬如設定特定行業中本地勞工與外勞之間的數量配比規定,或是某行業中外勞的數量上限,以確保本地勞工的權益。

三是政府勞工處設立新的外勞監察部門,因外勞數量的增加幅度較大,原有的機構難以負荷,因此有必要設立新的監察部門,避免不良僱主對外勞制度的濫用。

四是放寬現時對外勞的居住條件限制,參考澳門外勞模式,允許外勞回內地居所,不強制其留港,減少外勞對香港居住問題帶來的壓力。

五是勞工處可設立「外勞與本地勞工協調小組」,邀請外勞和本地勞工的代表,雙方協商溝通,來及時聽取雙方的意見,協調雙方的利益,實時跟進調整相關的外勞政策,並將相關意見交予勞工處處理。

筆者在此希望本地的勞工組織能以大局為重,配合香港特區政府和國家發展的需要,支持特區政府的引入外勞計畫。
梁世民醫生,BBS,JP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副會長、
醫學及衞生服務界選委、
湖北省政協常委、
香港湖北社團總會常務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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