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生墮電騙被拍裸照

2023-04-20 00:00

被告胡詠心否認串謀欺詐罪受審。
被告胡詠心否認串謀欺詐罪受審。

(星島日報報道)19歲內地姓劉女生前年來港修讀大學,遇上自稱公安的來電及被指洗黑錢,女生配合「調查」、被拍下裸照和疑遭綁架到愉景灣酒店;其裸照被發給其內地父母,勒索2000萬元贖金。警方尋回女生時,在酒店內拘捕23歲無業女子,她涉有份詐騙及將女生引到酒店,她否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昨於區域法院受審。女事主供稱當時真心相信對方是公安,為了證明自己清白才服從一切指示,她亦害怕會遭帶返內地拘留。
被告胡詠心,被控於前年9月18日至21日在香港與名為劉健的人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詐騙女事主父親,即表示劉父的女兒正被他們禁錮;及劉父須支付港幣或人民幣2000萬元贖金。
裸照發父母勒贖2000萬

女事主昨供稱,她在前年9月15日收到「852」開頭的電話,被轉駁到自稱羅湖公安的人士,指她涉嫌洗黑錢。一名「劉健科長」要求她披露銀行帳戶和密碼等,她信以為真便照做,又簽下保密協議,而劉健會持續致電或視訊聯絡她,若斷便立即重撥,使她上課時須一直通電話。女事主憶述,劉健和另一女子以視訊方式聯絡她,指她樣貌與疑犯相似,須比對身體,劉健離開後,女子稱疑犯身上有刺青,要求脫衣服比對。

控方昨將處理過的事主裸照呈堂,女事主確認相中人是自己,並指應該是在視訊時遭截圖。女事主續稱,劉健又要求交出58萬元,以證明她有錢,毋須參與洗黑錢活動,但她沒有這筆錢,遂應劉健要求、在9月20日前往大嶼山。她當日下午到達港鐵香港站後,被告在港鐵站外的商場接她,並帶她到中環碼頭搭船。

女事主指,下船後,被告向她出示證件,她將手機和手提電腦交給被告,被告則把另一部手機和耳機交給她,並指示她稍後獨自坐巴士到酒店。當她到達酒店後,被告給了她一張房卡。女事主稱,她在房內必須得到劉健的允許才可以外出,而她會服從對方指示,是因為想洗脫嫌疑,劉健亦曾稱如果不配合,會帶返內地拘留。惟她翌日凌晨已被警方尋回。

在辯方盤問下,女事主稱她其實也想聯絡家人,「但唔夠膽」,因為簽了保密協議,而她為了證明自己清白和「快啲搞掂件事」才完全配合。

案件編號:DCCC19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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