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商鋪有投保可望索償
2023-04-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港島突然大停電,或有市民家中電器因而損壞,亦有店鋪因停電無法營業導致損失,有保險業界代表指出,有購買保險的市民和商家可為損失的收益及財物索取保險賠償,甚至可為變壞食物索償;有大律師則指出,若市民循法律途徑向港燈追討賠償,恐難以勝訴,希望港燈可以主動以優惠補償市民。
食物變壞也得賠償
至於有購買店鋪綜合保險的商鋪,除了可以就財物損失如電器損壞、食物報銷等收到賠償,也可就營業損失索償,如因停電有1小時無法做生意,可以以平均營業額計算店鋪1小時的大約收益,索取相應賠償。保險公司將會視乎申請的合理程度,就索償進行審批。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若能成功證明停電是人為疏忽造成,而市民又因停電蒙受損失,市民理論上可循法律途徑向港燈索償,惟證明停電乃人為疏忽造成需要大量資料,十分困難,所以勝訴機會渺茫,加上若家家戶戶均起訴港燈,將會導致法庭積聚大量案件,因此不建議市民循法律途徑向港燈追討賠償。
應主動減電費展示誠意
陸偉雄認為,港燈作為公共事務機構,應效法港鐵在延誤時以優惠補償市民的做法,在各項措施上提供優惠予市民,如主動減免電費等,展示道歉的誠意,並且補償市民和商戶在停電期間的損失,相信這是最理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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