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大力推進協同創新 提升大灣區建設質量

2023-03-14 00:00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構建開放型融合發展的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產業重要策源地,充分體現堅持創新在大灣區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區域協同創新,就是建立全新型大灣區體制,優化配置和充分利用灣區不同城市的產業優勢和創新資源,推動不同城市之間創新主體深入合作,實現具有全局性、前瞻性重大科技項目和一系列創新項目的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和商業落地。

經過探索和實踐,大灣區協同創新取得較大進展,尤其在生物科技相關領域,形成香港基礎研發——廣深產業應用——香港市場融資——商業落地推廣的協同創新模式,有力促進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

大灣區協同創新取得較好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挑戰。主要是:

第一,各城市產業導向各自為政比較嚴重,不加區別地過度集中在一些新興產業。據統計,大灣區的9個城市都將集成電路、5G、人工智能、大數據列為重點發展領域,將新材料和高端裝備列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城市也超過半數。由於這些城市的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不相同,同質化的競爭,浪費和侵蝕可用於協同創新的資源,造成創新項目科技含量不够高,定位產業難以高質量發展。

第二,制度不同給大灣區創新要素流動帶來障礙,影響創新主體進行深度合作,降低跨境協同創新的推進效率。主要表現在知識產權保護、跨境數據流動和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制等方面。

第三,科技人才自由跨境流動受到制約,協同創新潛力難以全面釋放。由於廣東與港澳雙向跨境人才流動不夠暢通,無論是內地人才赴港澳或港澳人才來內地發展,民生保障如醫療、教育、社保和置業等方面缺乏深度互通、互認,難以做到同等對待。粵港澳積極推進職業資格互認,但由於落地實施範圍和速度等因素,三地人才流通仍顯得緩慢。在內地的港澳人才,較難及時跟進和掌握政策訊息,且身分被視為境外投資者,創業機遇受到限制。
積極創造條件做好工作

協同創新對於加快大灣區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至關重要,我們應從更高的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推進區域協同創新的重大意義,更加主動、積極地創造條件、做好工作。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1.健全新型體制。

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下,成立專責區域協同創新部門,統籌、規劃、組織協同創新,建立健全協同創新體系機制。整合、完善大灣區產業聯盟及協作機制,合力推進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2.發揮獨特優勢。

充分用好「一國兩制」制度優勢,對標國際規則,通過制度創新促進創新要素的便捷流動,增強跨境科研合作動力。全面允許香港、澳門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申請大灣區科技項目。設立重大科研項目協同創新專項資金,並允許在大灣區跨境使用。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適度放鬆對重點協同創新項目數據跨境流動的監管。推動區域科研成果轉化及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實現新進展。
3. 營造優質環境。

廣東省為港澳人才提供一站式、系統化的政策匯總平台,放寬港澳居民赴大灣區創業的負面清單。針對大灣區人才短缺的行業及特定領域,加快職業資格互認政策全面銜接。對引進的港澳高端人才和亟需緊缺人才,深圳、廣州對其職稱評審開闢綠色通道。三地加強職業認證統籌協調機制,拓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合作試點範圍(「一試三證」,一個地方考試,三個地方獲得認證)。進一步放寬對內地赴港澳科創人才的申請限制,使其在獲取創新資源方面,享受和本地創業人員的同等待遇。

當前,建設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的任務重要、緊逼,粵港澳共同努力、深化合作,加大創新力度,加快融合進度,推進大灣區高質量發展。 
陳清霞
全國政協委員、行政會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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