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與電腦技術員暴動罪成
2023-03-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2019年9月29日,有示威者在政總外堵路及投擲汽油彈等,11人在夏愨道一帶被制服,均被控暴動罪。其中2人不認罪受審,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還柙至3月18日求情、同月25日判刑。暫委法官鄭紀航指,案中39歲被告供稱上班途中得悉衝突,在前往港鐵香港站的路上被捕,惟被告明知金鐘添華道有衝突,卻沒有改行其他安全路,其證供不盡不實、砌詞狡辯。
指技術員自辯模棱兩可
鄭官指馮根本毋須穿過希慎廣場前往辦公室,既然知道有催淚煙,理應改用更安全的路;而且馮得知金鐘添華道有激烈衝突,卻仍向金鐘方向前進,令人難以接受。
鄭官續指,27歲商人陳海蓬在政總外夏愨道行車道上被制服,他當時一身黑衣、右手戴着手套,其背囊內有1疊5張寫上示威口號的黃色紙張,鄭官認為他是有意圖破壞社會安寧或鼓勵其他暴動者。
9人早前認罪一併判罪
案中其餘9名被告早前承認暴動罪,將於3月25日一同判刑。據早前報道,該9人包括時任急症室醫生謝達志(30歲)。
案件編號:DCCC24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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