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決預算案屬公開行為 控方:可證明串謀協議
2023-02-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昨早解釋控罪詳情中(i)至(iv)——即眾被告參選或不參選立法會,當選後取得立法會大多數,濫用職權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一一屬被告公開行為(overt act),可用以證明串謀協議,若非受阻或已實現。萬德豪另認為被告串謀協議內容則為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重選立法會後拒絕通過財案而令行政長官辭職。辯方另指戴耀廷不會出庭證明涉案文章由其本人撰寫,故其內容只屬傳聞證供,法庭不應採納。
辯方指戴耀廷不出庭作供
法官李運騰表示感到驚訝,反駁此正是何故開案陳詞大幅引用戴文。法官陳慶偉反問「難道每次刑事審訊都要控方重申證據原則?」沈士文希望控方澄清哪部分供詞指證哪名被告,陳官指出每名被告均適用於共同串謀者規則,李官補充相關證據應否呈堂可稍後逐一定斷。
大律師馬維騉代表陳志全指,控罪始於2020年7月1日,即沒有指控被告於7月1日之前有串謀。李官反駁指馬維騉有誤解,《國安法》於同年6月30日實施,在此前合法的事情可變成不合法,而且本案串謀屬持續罪行,可橫跨一段時間,6月30日之前發生的事情可視作布局。萬德豪另回應指發生在相同時段內的事情並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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