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論壇|概念也出錯 怎能真正解決樹木管理問題?

2023-02-10 00:00

香港近年發生多宗樹木意外,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發展局轄下一專責小組近日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匯報了路旁樹木種植和護養工作的檢討進展。我們發現局方引用了錯誤的定義和迴避了一些關鍵問題。因為關乎公眾安全和社會利益,香港地球之友認為有必要作出解說並希望政府闡明細節。
受檢查樹木沒有增加

發展局表示將增加「以樹木為本」的風險評估涵蓋範圍,還指出單是樹木辦需要覆核的樹木風險評估表格數目,將由以往的約1000份增至約4500份。單從數字上看,這確實顯著提升(約5倍)。大家或許會覺得政府今次立下決心去改善樹木檢查的力度,市民理應是加倍安心,但實非如此!

事實上,局方這闡述犯了基本而嚴重的錯誤!所謂的「增加」其實並非指受檢查的樹木數量,而只是增加某種報告的數量而已。舉例說,政府每年規定檢查1萬棵樹,但程序上並沒有要求所有檢查均需呈交完整報告(假設每年只有約80份)。因此,即使報告數量自檢討後增至360份,實質受檢查的樹木數量半點也沒有增加!

樹木辦於2010年頒布《樹木風險評估及管理指引》,有系統地為政府土地上的樹木進行「以地點為本」的風險評估,將各地點按人流分為3個等級(人流最高的為第1類,最低的為第3類),按這方針,約有170萬棵樹木位處於第1類地點。根據現行《指引》,生長於第1類地點的所有樹木,均需經樹藝師進行有系統的定期檢查,這稱為「以樹木為本」。事實上,除了生長和砍伐的緣故偶有增減,被檢查的樹木之整體數量變動不多,而根據《指引》,除了某些價值高或被檢定為高風險的樹木需要呈交較詳盡的報告(簡稱表格二),一般而言,大部分經檢查的樹木只需用簡單的表格(簡稱表格一)所涵蓋。

即是說,所有在人流多(第1類地點)的樹木,不論報告是以何等格式存檔,理應已經過樹藝師的檢查。今次局方提出將生長環境欠佳、大體積等因素納入檢查範圍,實質上只是增加填寫表格二的數量而已!這不禁令人懷疑局方對自己訂立多年的指引也搞不清楚,要麼代表一直以來有部門不跟從《指引》行事。那麼,政府一直以來所承諾為那170萬棵樹作定期評估是否根本存疑?
人手短缺常為人詬病

除了以上錯誤的基本定義外,我們更關注的是其衍生的多層次問題:

(1)政府會否因今次「檢討」而增加不必要的文書時間。我們固然希望經專業檢查的樹木都有合適的報告,但更重要的是,我們應該尊重樹藝師的專業判斷,而不是強加無謂的行政條文去增加報告的數量,適得其反地佔據了本來用於樹木檢查的時間。樹木管理人手短缺問題經常為人詬病,我們建議樹木辦從速優化現有內容粗疏的表格一格式,改善效率,提升質素;若檢查員的專業水平不達標,應加以問責糾正。

(2)不同部門一直對發展局頒布的《指引》有不同的演繹,衍生了樹木檢查做法參差的問題。這正正反映了五局九署樹木管理制度下的深層次問題,然而政府多年來卻對此一直迴避。

(3)《指引》已頒布接近13年,為何直接隸屬於發展局的地政總署仍可獨善其身,一直沒有妥善地將轄下地點以「以地點為本」的方式篩選出第一類地點,從而進行「以樹木為本」的定期檢查?政府必須認真正視問題,才可老實地增加「以樹木為本」評估的樹木數量。
王卓粵
香港地球之友董事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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