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论坛|概念也出错 怎能真正解决树木管理问题?

2023-02-10 00:00

香港近年发生多宗树木意外,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发展局辖下一专责小组近日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了路旁树木种植和护养工作的检讨进展。我们发现局方引用了错误的定义和回避了一些关键问题。因为关乎公众安全和社会利益,香港地球之友认为有必要作出解说并希望政府阐明细节。
受检查树木没有增加

发展局表示将增加「以树木为本」的风险评估涵盖范围,还指出单是树木办需要覆核的树木风险评估表格数目,将由以往的约1000份增至约4500份。单从数字上看,这确实显著提升(约5倍)。大家或许会觉得政府今次立下决心去改善树木检查的力度,市民理应是加倍安心,但实非如此!

事实上,局方这阐述犯了基本而严重的错误!所谓的「增加」其实并非指受检查的树木数量,而只是增加某种报告的数量而已。举例说,政府每年规定检查1万棵树,但程序上并没有要求所有检查均需呈交完整报告(假设每年只有约80份)。因此,即使报告数量自检讨后增至360份,实质受检查的树木数量半点也没有增加!

树木办于2010年颁布《树木风险评估及管理指引》,有系统地为政府土地上的树木进行「以地点为本」的风险评估,将各地点按人流分为3个等级(人流最高的为第1类,最低的为第3类),按这方针,约有170万棵树木位处于第1类地点。根据现行《指引》,生长于第1类地点的所有树木,均需经树艺师进行有系统的定期检查,这称为「以树木为本」。事实上,除了生长和砍伐的缘故偶有增减,被检查的树木之整体数量变动不多,而根据《指引》,除了某些价值高或被检定为高风险的树木需要呈交较详尽的报告(简称表格二),一般而言,大部分经检查的树木只需用简单的表格(简称表格一)所涵盖。

即是说,所有在人流多(第1类地点)的树木,不论报告是以何等格式存档,理应已经过树艺师的检查。今次局方提出将生长环境欠佳、大体积等因素纳入检查范围,实质上只是增加填写表格二的数量而已!这不禁令人怀疑局方对自己订立多年的指引也搞不清楚,要么代表一直以来有部门不跟从《指引》行事。那么,政府一直以来所承诺为那170万棵树作定期评估是否根本存疑?
人手短缺常为人诟病

除了以上错误的基本定义外,我们更关注的是其衍生的多层次问题:

(1)政府会否因今次「检讨」而增加不必要的文书时间。我们固然希望经专业检查的树木都有合适的报告,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尊重树艺师的专业判断,而不是强加无谓的行政条文去增加报告的数量,适得其反地占据了本来用于树木检查的时间。树木管理人手短缺问题经常为人诟病,我们建议树木办从速优化现有内容粗疏的表格一格式,改善效率,提升质素;若检查员的专业水平不达标,应加以问责纠正。

(2)不同部门一直对发展局颁布的《指引》有不同的演绎,衍生了树木检查做法参差的问题。这正正反映了五局九署树木管理制度下的深层次问题,然而政府多年来却对此一直回避。

(3)《指引》已颁布接近13年,为何直接隶属于发展局的地政总署仍可独善其身,一直没有妥善地将辖下地点以「以地点为本」的方式筛选出第一类地点,从而进行「以树木为本」的定期检查?政府必须认真正视问题,才可老实地增加「以树木为本」评估的树木数量。
王卓粤
香港地球之友董事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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