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鬥罪成罰200元 龔振祺上訴駁回
2023-01-1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觀塘區議員龔振祺前年在其油塘高怡邨議員辦事處外與一對夫婦推撞,夫婦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及撤控,龔經審訊後被裁定公眾地方打鬥罪成,被判罰款二百元。龔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陳仲衡法官昨頒布書面判詞指,涉案片段顯示龔是蓄意用力推撞男子,雖然夫婦態度粗暴又挑釁,但在這之前沒有對龔使用武力。陳官認為裁判官裁定龔以左肩撞男子上身不屬自衞的決定完全正確,上訴理據無一成立,故駁回龔的定罪上訴。
夫婦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
官指蓄意用力推撞對方
陳仲衡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涉案片段中清晰顯示龔的動作是蓄意用力推撞陳,並非龔聲稱只是「踏前」而已,故龔推撞陳難以自衞作辯解。陳官亦同意兩夫婦推撞龔明顯屬故意報復而非自衞,但認為裁判官已清楚裁定三人當時在案發現場打鬥,故龔投訴裁判官錯誤理解打鬥的定義或錯誤闡釋涉案片段證據等上訴理據,完全站不住腳。
案件編號:HCMA27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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