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寶龍稱《國安法》具凌駕性

2023-01-14 00:00

夏寶龍表示,人大常委會在制定《香港國安法》時,賦予其凌駕地位和優先適用的法律效力。
夏寶龍表示,人大常委會在制定《香港國安法》時,賦予其凌駕地位和優先適用的法律效力。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主辦的「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昨日在北京舉行,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致辭表示,人大常委會在制定《香港國安法》時,賦予其凌駕地位和優先適用的法律效力;當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其不一致,應當優先適用《香港國安法》,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
夏寶龍強調,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要把握好五點,包括《國安法》是中央主導和特區主責相輔相成;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香港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又要求做好青少年國安教育,扣好國家安全教育的「第一粒扣子。」
與本地法不一致 特區應修改

夏寶龍指,《香港國安法》立法的初衷就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捍衞「一國兩制」,為香港好、為香港居民好,針對的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問題,打擊的是極少數,保護的是廣大香港居民,《香港國安法》執行機制最大的特點是「雙執行機制。」
每個港人都是維護國安參與者

他續指,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擁有完整的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考慮到「一國兩制」的特殊性和香港實際情況,中央通過《香港國安法》授權香港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中央負責處理特區層面難以解決的問題,承擔「最後兜底責任」。

夏寶龍續指,《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由亂到治,成為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打工仔安心上班,學生安心上學,個人隱私受到應有保護,市民安心逛街消費、暢所欲言,享受着自由與安全。」

他強調,香港每個人都應是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推動者、受益者,而不是旁觀者;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個人的「必答題」,而不是「選擇題」。他指,要加強對《國安法》的學習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特別要着力在青少年中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從小培養他們的國安意識和愛國情懷。

隨着《香港國安法》的深入實施,「香港開放的大門只會愈開愈大、包容性只會愈來愈強」;香港任何中外居民,不管從事甚麼職業、信奉甚麼理念,持有甚麼樣的價值觀,只要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只要熱愛香港這個家園,只要遵守法律,都是建設香港的積極力量,都是我們可以團結合作的朋友。夏寶龍最後表示,當前香港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中央堅信,有偉大祖國作堅強後盾、《香港國安法》的保駕護航、全體香港居民的團結奮鬥,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中香港必將大有可為、風光無限,「一國兩制」實踐必將愈走愈穩、愈走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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