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病人違法轉售新冠藥謀利
2023-01-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近期內地確診人數暴增,掀起藥物搶購潮,當中本港可供註冊醫生處方的兩款美國新冠口服藥物被視為長者「救命藥」,炒價動輒逾萬元人民幣。部分港人窺見商機,確診求醫免費領藥後,通過社交媒體兜售,有港人因擔心內地的年長親人染疫猝死,不惜花費一萬一千元購入,打算日內攜帶返鄉。醫管局強調,兩款新冠口服藥屬處方藥,只可由註冊醫生處方,確診病人取藥後轉售即屬違法,病人應按醫生指示服用,切勿轉交或轉售予他人。
醫管局去年三月開始在公立醫院、指定診所、安老院、手機應用程式HA Go遙距醫療視像診症服務等,免費為病人處方兩款新冠口服藥物,包括美國默沙東藥廠的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以及美國輝瑞香港有限公司的帕克斯洛維德(Paxlovid),翌月陸續向私家醫生免費提供該兩款藥物,以便他們免費向合適的確診者處方,令染疫死亡率大減。及至去年十二月七日,內地頒布放寬防疫的「新十條」,取消封區強制核酸檢測及集中隔離等措施,確診人數瞬間猛增,該兩款藥物更炒至逾萬元一盒,從而掀起本港違法轉售處方藥的不法商機。
包裝見診所及病人資料
另一名賣家亦在該社交平台發放了可見多盒輝瑞新冠口服藥物的相片,留言稱「香港幾盒,可面交,其他地方郵寄」,記者發訊息聯絡,對方稱一盒售價為一萬一千元,強調「是醫院那邊開出來的」,不會是假藥,但不肯透露具體取藥的方法。
孫女購回鄉:再貴都買
記者隨後聯絡了一名經此渠道購藥的港女Jenny。她表示,居於北方家鄉的親人相繼染疫,因擔心年老的嫲嫲染疫去世,因此聯絡賣家,並以電子支付工具付費一萬一千元,對方不久通過速遞公司人員送藥到其寓所,「老人家『救命藥』,再貴都要買!」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醫生會按病人的臨牀情況,為符合資格和合適的六十歲或以上、六十歲以下的高風險人士及長期病患者免費處方新冠口服藥,病人若在診症後獲處方該藥物,應按醫生指示服用及完成整個療程,切勿將有關藥物轉交或轉售予其他人。
發言人指出,現時兩款新冠口服藥物均屬於《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香港法例第138章)第一部附表三毒藥,須經由註冊醫生按病人需要處方,任何人非法管有及在沒有醫生處方情況下售賣有關藥物即屬違法,每項罪行經定罪後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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