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涉煽動案表證成立

2023-01-10 00:00

林紹桐(右)、鍾沛權(左)被裁定表證成立。
林紹桐(右)、鍾沛權(左)被裁定表證成立。

(星島日報報道)立場新聞》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案,昨於區院續審。庭上播放鍾沛權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鍾表示由《立場》成立至離職前擔任總編輯,有刊物發布的最終決策和審批權,他承認批准其中十五篇文章的發布,但餘下兩篇僅回應知情,拒絕透露由誰審批。控方已舉證完畢,法官郭偉健裁定表面證據成立,案件延至今天以決定被告是否出庭自辯。
被告鍾沛權在會面中表示,二○一四年十二月他與蔡東豪及余家輝成立網絡新聞媒體《立場新聞》,至二○二一年十月底離職前擔任總編輯。他作為總編,有權審閱和修改文章,且就刊物的發布有最終決策權。他形容出版流程「千變萬化」,一般而言他會將議題分派予同事跟進,收到稿件後再審批和修改。而選擇出版一篇文章與否有很多準則,不知該從何說起,「太空泛唔知點答」。
餘下兩篇僅回應知情

在國安處警員陳漢喬(音譯)追問下,鍾指文章內容不能扭曲事實。陳指除鍾沛權、蔡東豪和余家輝外,周達智、練乙錚、吳靄儀、方敏生和何韻詩亦為公司董事。鍾回應認識上述人士,但董事無編採權,只有總編有此權限,他同時清楚自己要負上《本地報刊註冊條例》列明的法律責任。

陳其後逐一就涉案十七篇文章向鍾沛權提問,鍾承認知悉並批准其中十五篇文章的發布,除其中一篇博客文章的作者陳沛敏為他的妻子外,與其餘受訪者和作者均無關係。鍾亦承認知道文章表達的意思,不過對於製作過程有否與人商量、索取指示,以及由誰安排進行訪問等全稱「無嘢講」。至於餘下兩篇在其辭職後才出版的文章,鍾僅稱知情,其餘提問一概無回應。

三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五十二歲鍾沛權及三十四歲林紹桐,同被控於二○二○年七月七日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案件編號:DCCC 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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